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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科研论文发表保密审查流程
时间:2013-04-09 09:48:22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党政办公室   查看:1945

  因大部分学报编辑部要求论文作者所在单位提供论文发表的保密审查意见,根据保密工作要求,现将我校论文发表保密审查流程进行如下规范:

一、参与涉密科研项目的科研人员论文发表保密审查流程:

  1.若论文作者近5年内参与过涉密科研项目,必须将拟发表论文提交该涉密科研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委托方进行保密审查,并由该涉密科研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委托方在审查表上签署意见;   2.第一作者所在单位进行保密审查,单位负责人在保密审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学校科研处进行保密审查,在保密审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学校保密办进行保密审查,在保密审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学校保密办在出版单位论文回执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其他需要提供保密审查意见的论文发表保密审查流程:

  1.第一作者所在单位进行保密审查,单位负责人在保密审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学校科研处进行保密审查,在保密审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学校保密办进行保密审查,在保密审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学校保密办在出版单位论文回执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需提交的材料

  1.《四川师范大学科研论文发表保密审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拟发表的论文一份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科研论文发表保密审查表》

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9日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