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我校在狮子山校区举行《四川师范大学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征求意见会,征求在校学生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校内各级学生组织代表、各学院部分学生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学校办公室主任张海东受学校党政和《章程》起草工作组的委托,首先介绍了《章程》起草工作的进展情况。张海东指出,学校《章程》既是一项顶层设计,又是一项基本制度,对学校建设和发展具有深远意义。《章程》一经颁布,就将成为学校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的根本依据。学校党政高度重视《章程》起草工作,学校要求起草《章程》要体现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要体现改革创新的基本思想,要体现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要求,要体现章程的基本法律属性,要体现学校发展的基本实际。截至目前,章程初稿已经征求了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民主党派主委、专家学者代表、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和院长、离退休老领导和老教师意见。今天,学校召开专门会议,征求学生的意见。学生是学校“学习活动”的主体,有责任为学校《章程》起草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的老师、学生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就《章程》征求意见稿提出不少中肯而具体的修改意见,参会代表就学历、学位认定、学生工作、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学生组织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参会的各部门负责人也就代表们提出的修改意见逐一作记录,并就个别建议进行了相应的解释和回应。
据悉,本次征求意见会结束后,参会学生代表和全校学生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章程》起草工作组提交修改意见。